|
|
|
高雄市99學年度各級學校優秀畢業生獎品設計公開徵選簡章 |
發佈日期:2011-04-20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一、活動主題
畢業生獎品(獎牌)之設計應符合教育理念,並具有「原創性」、「趣味性」、「發展性」及「代表性」,能突顯優秀畢業生樂觀進取之精神。
二、參賽資格
歡迎本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具美工等相關科別或專長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三、徵選方式
(一)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0年4月26日(星期二)止。
(二)收件地點:高雄市立福山國中總務處(左營區重信路215號);電話:(07)3501581轉34。
(三)繳交資料:直接繳交實體作品(規格以30cm立方以內為限)、 詳細設計圖(以電腦輸出者需同時繳交電子檔光碟),連同報名表(報名表上請說明設計理念)及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完成報名及參賽手續。
(四)參加作品數量不限,每人獲選作品以2件為限。
四、評選方式
承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100年4月下旬進行作品審查及評選。
五、評選標準
整體造形(30%)、主題創意(25%)、作品理念(25%)、色彩(20%)。
六、獎勵辦法
(一)特優: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1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乙紙。
(三)甲等:2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及獎狀乙紙。
(五)入選:5名,獎狀乙紙。
教育局將擇期公布評選結果並公開頒獎。參選作品如未符評選標準,獎項得從缺;各類獎勵名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