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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交通安全宣導 |
發佈日期:2018-06-20 發佈單位:學務處 / 生教組長 |
(一)機車速度管理及防衛駕駛:行經路口時減速慢行,隨時留意前方路況,並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車距。
(二)自行車安全:靠邊騎車,避免逆向行駛或於車陣中穿梭,夜間騎車建議穿戴反光衣物或自行車加裝反光條及燈具等,提高自身能見度。
(三)無照駕駛罰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略以:「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未滿18歲之人,違反前項規定者,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同學請自行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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